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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育儿假是否强制执行?不给职工育儿假是违法行为

日期:2024-02-21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826+

  目前,上海的育儿假是强制性的,单位必须执行,用人单位不申请育儿假是违法的,而且从2024年11月25日起上海市虹口区规定,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育儿假,且双方每年可享受5天育儿假,工资按照其正常出勤应得工资支付。

  上海育儿假是不是强制执行

  因为育儿假是上海市政府为生育子女的夫妻推出的法定假期和福利假期,所以上海的育儿假是强制性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向单位申请。当然,除了这些规定外,上海针对不同城区其育儿假政策也有所不同,详见下文。

  1、黄浦区

  上海市黄浦区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双方每年可享受5天的育儿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执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履行法定义务或限制享受假期。

  2、徐汇区

  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每个子女都可以享受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长宁区

  符合休育儿假条件的职工,在长宁区申请休育儿假,需准备好子女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材料,经单位批准后即可享受假期。

  4、静安区

  在上海市静安区,职工育儿假从生育次年起算。育儿假实行前生育的职工,不享受育儿假,育儿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多次使用。

  5、普陀区

  由于上海目前只规定符合政策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育儿假,但没有规定不休育儿假的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职工生育后不休育儿假,那么就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上海的育儿假从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自2024年11月25日起增设育儿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按照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

  设立育儿假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家庭生育和抚养子女,为职工照顾婴幼儿提供方便,允许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的支持和关爱。

  在实际操作中,育儿假的天数是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来计算的,比如,一个人有两个未满三岁的孩子,可以休 10 天育儿假;另外,育龄夫妇要享受这项福利,必须工作满一年以上,与产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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