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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要孕前检查吗?生二胎需要做哪些检查?

日期:2023-05-06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29+

生二胎要孕前检查吗?生二胎需要做哪些检查?

准备生二胎的妈妈看过来,今天小编为你们介绍生二胎要孕前检查吗?生二胎需要做哪些检查,为了宝宝和自己的健康,一定要去检查哦。

生二胎准备事项

“单独”家庭准备生二胎的,准备工作很重要。在山东省“单独”二胎的政策落实后,如果年龄合适,有再怀孕意愿的女性,要提前三个月取环,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和评估,计划受孕。常规孕前检查包括:妇科内诊、白带常规、宫颈刮片、红外乳透、腹部B超(子宫+附件)、尿常规、血常规、乙肝两对半+甲肝丙肝抗体测定、肾功能、胸透、心电图、脱畸全套(风疹、弓形虫、梅毒筛查)、染色体异常、内科检查、性激素六项。除此之外,在备孕期以及孕前三个月需要补充叶酸,预防婴儿畸形。

另外,在饮食上不要吃生冷辛辣东西,不喝酒,不吃苦瓜、坚果、桂圆,增加营养,以清淡营养丰富,如鱼、肉、蛋、豆类制品等。以蛋白质丰富的食物和富含维生素的新鲜蔬菜为主,不用刺激皮肤的护肤品,可以选择无香料,无色素添加的洗面奶,刺激性小,或是选用婴幼儿香皂,沐浴露都是不错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胎是顺产的话,那么,恢复期相对较短,一般只要经过1年,产后女性的生理功能基本恢复,经过检查之后,输卵管、子宫等生殖系统情况正常,就可以考虑怀第二胎。陈主任解释说,这是为了让子宫能够得到更好的恢复,保证身体完全调整好才可以生二胎。

第一胎是剖宫产,第二胎也得剖吗?理论上不是,只要子宫之前恢复得好、胎儿体重控制好,再次妊娠无阴道分娩禁忌症时产妇可以自然分娩,但风险会相对增高。所以,临床上第一胎剖宫产的产妇自然分娩需要严密地全程监控,为了保险起见,最终选择剖宫产的比例占绝大多数。“第一胎是剖宫产的妈妈,只要在第一次剖宫产过程中没有伤及卵巢、输卵管等组织的,医生一般都会建议避孕两年以上,当子宫恢复得差不多了,再怀第二胎。因为经历过剖宫产的子宫属于疤痕性子宫,前置胎盘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大部分是凶险性前置胎盘。”陈主任提醒,过早怀孕,会使得剖宫产后子宫瘢痕处拉力过大,有裂开的潜在危险,容易造成大出血,妈妈和孩子都会有危险。

生二胎要孕前检查吗

进行二胎孕前检查是为了确保夫妻双方身体是适合生二胎,尤其是有不良生育史或者头胎剖宫产的女性,在生二胎前进行孕前检查尤其重要。二胎孕前检查项目包括以下13项:

1、全身体格检查

进行全身检查及生育能力评估,对身体的各个脏器如心脏、肝脏、肾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通过检查心、肺、肝、肾功能是否适合怀孕。

2、血常规

了解血红蛋白的高低,如果有贫血等血液体统疾病,应该先治疗后怀孕。另外也了解凝血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先治疗再怀孕。

3、尿常规

十个月的孕期对于母亲的肾脏系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身体的代谢增加,会使肾脏的负担加重。如果肾脏存在疾患,后果会非常严重。

4、白带常规

通过白带常规筛查滴虫、霉菌、支原体衣原体感染、阴道炎症,以及淋病、梅毒等性传播疾病。如果患有性传播疾病,最好是先彻底治疗,然后再怀孕。

5、大便常规

查虫卵、潜血试验,检查粪便中有无红细胞、白细胞,排除肠炎、痔疮、息肉等病变。

6、妇科内分泌

通过检测血清中黄体生成素、促卵泡激素、催乳素、雌二醇、孕酮、睾酮等六项指标,来准确了解女性内分泌情况。

7、ABO溶血检查

包括血型和ABO溶血滴度。(检查对象为:女性血型为O型,丈夫为A型、B型,或者有不明原因的流产史。)避免婴儿发生溶血症。

8、口腔检查

如果牙齿没有牙疾问题,只需要做好洁牙工作即可。但是如果准妈妈的牙齿出现损坏严重的,到了孕期牙齿痛起来需要用药或者拔牙,对胎儿影响很大,所以如果有牙疾应该及早进行治疗。

9、染色体检查

检查遗传性疾病。有遗传病家族史的育龄夫妇检查染色体是否异常,及早发现克氏征、特纳氏综合症等遗传疾病、不育症。

10、糖尿病检测

包括空腹血糖检测和葡萄糖耐量实验。原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必须先请医生检查评估后再决定是否怀孕。

11、乙肝病毒抗原抗体检测

乙肝病毒能通过胎盘引起宫内感染或通过产道干扰,导致胎儿出生后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因此准备生二胎的准妈妈要进行该检测。

12、性病检测

如果怀疑自身或者丈夫有性病或者曾患性病,如梅毒、艾滋病等,都应该进行性病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有异常,应及时治疗。

13、TORCH检测

TORCH检测包括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的检测。

哪些情况不适合生二胎

1、男女任何一方经医学检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出生缺陷。(先天畸形、遗传病、先天代谢疾病以及不明原因的功能异常)

2、患有严重的精神心理疾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

3、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4、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如严重心脏病、结核活动期,癫痫、恶性肿瘤、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小板减少)。

5、有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肾炎、结缔组织病、甲状腺疾病、血小板减少、胆囊疾病、性病、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基础疾病者,应在疾病稳定、控制良好后怀孕,但应咨询再次怀孕后对原有疾病的影响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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