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05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18+
近日,月子中心因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的新闻引发关注,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其实这主要是因为党参目前还没有正式纳入药食同源,用于食品生产就会违规,那么,家里炖汤加党参违规吗?下面妈妈好孕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鸡汤内添加党参被罚,这事可能超出一般人的理解,因为用党参炖汤进补是民间饮食传统。但是,民间有“药食同源”的说法,同时也有“是药三分毒”的说法,有的药材可以食用,但并非所有药材都可以当作食品。
近日,浙江慈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是一家月子会所,其套餐服务项目上有“补气血汤”,是在鸡汤内加了党参、陈皮,给产妇服用。经查询,党参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021年11月,国家卫健委印发《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指出,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已经列入《中国药典》;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由此可知,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只有通过安全评估后,才能拥有合法食用身份。
2024年1月,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进行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因此,在党参获得“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身份前,将其用于食品生产就会违规。
用于食品生产就会违规,凡是收录入《中国药典》的东西,都属于药品。
而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允许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药品,除非这个药品同时具备食品身份——通过食品安全评估,加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简称食药同源目录)
目前,党参不在食药同源目录内,所以还没有获得合法的食品身份,所以餐饮单位不能违规添加和出售。
现在大家自家炖汤加党参是不违法的,只不过需要注意安全,区分药品和食品,不要以为什么东西都大不可以随便吃,也许背后有食品安全隐患,比如中草药比较常见的肝肾毒性、潜在致癌成分等。
还有,宣传给产妇喝的汤「补气血」也涉嫌虚假宣传,普通食品不应该宣称具有医疗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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