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15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701+
产假是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在职女职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五个半月,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的时间,现在我国为了保证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各个城市都延长了产假时间,其中苏州已经顺利实施到位,保证了在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有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具体情况,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苏州产假的新规定。
苏州属于江苏省,所以现在苏州市的产假规定是按照江苏省的标准执行的,其中第一胎不管是否符合计划生育,都是在2024年3月2日开始顺利实施的。
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60天奖励假=158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延长的产假假期。"哪个不乱是一胎二胎三胎都享受这么多天。
2.其中如果是难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其中剖腹产属于难产;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女职工在4个月前流产的,增加产假15天;4个月后或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增加产假42天。
4.男方享受不少于15天的护理假,也就是所谓的陪产假。其中不计入国家法定假日。
5.且符合再生育计划的,从新条例实施后,在孩子满3岁前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但每年的育儿假不按孩子的数量叠加计算。
在产假期间,包括女性的产假、男性的陪产假和夫妻双方的育儿假,雇主必须提供工资,并禁止在休假期间以任何形式合并劳动合同。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婴儿出生后,有权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职工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乘以产假天数,为职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产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已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补贴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其生育工资,低于平均工资的,企业需要补足差额。如果超过了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或者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生育工资。
例如:女职工每月的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8500元,则用人单位必须补足500元的差额;如果女职工每月的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7500元,则用人单位不得扣除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
例子。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差额500元需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用人单位不得超额扣除500元。
以上就是关于本篇资讯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试管婴儿以及育儿相关知识,如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内容,建议直接在线咨询我们,专业人士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解答!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原文链接:https://www.babytaobao.com/yuezi/268162.html
Copyright 2005-2024 妈妈好孕网 |陕ICP备2021008751号-2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