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15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571+
1、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2、有未婚子女可以享受产假吗?
首先,你有享受产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以看出,女性的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单位应该无条件批准任何产假的要求。 其次,你的未婚生育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所以你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公民违反国家规定生育的,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工资和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和福利,不能报销检查费、分娩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简而言之,怀孕、分娩和产褥期的所有费用都是自费的。 最后,非婚生育的行为应受到一定的制裁。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有的省(市、区)还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或晋升职务。
3、非婚生子女是否有带薪产假?
非婚生子女也有带薪产假。
关于产假和生育津贴的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产假将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支付的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执行。
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的分类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中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怀孕期间在医疗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内的初次检查)应计入劳动时间。(有的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入病假、旷工等,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作休息时间: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工作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上夜班。
哺乳时间:婴儿出生后一周内,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计算。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两个半月。在一些地方法规要求休假的情况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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