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03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25+
在孕期,孕妇的饮食对胎儿的健康有着重要影响。有些食物虽然美味,但却不适合孕妇食用。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一些孕妇应避免食用的食物:
四季豆、扁豆、红腰豆、白腰豆等豆类,在生鲜或者加热不彻底的情况下会引起中毒。
生大豆中含有有毒成分,如果食用未煮熟的豆浆,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
木薯的根、茎、叶都含有毒物质,如果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木薯或喝其汤,可能引起中毒,其毒素可导致神经麻痹疾病,甚至会引起永久性瘫痪。
马铃薯发芽部位的毒素——龙葵素,比其肉质部分高几十倍至几百倍,一旦误食,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症者可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致死。
黄花菜中含有秋水仙碱,这种毒素可引起嗓子发干、胃部烧灼感、血尿等中毒症状。食用前需要先将黄花菜煮熟、煮透后过开水烫一下,再烹调食用。
青西红柿含有毒物质龙葵素,食用这种还未成熟的青色西红柿,口腔有苦涩感,吃后可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生吃危险性更大。
腐烂后的生姜产生一种毒性很强的黄樟素。人吃了这种毒素,即使量很少,也能引起肝细胞中毒和变性。
新鲜竹笋含有天然毒素氰甙,吃了生的或没有煮透的竹笋,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除了上述食物,还有一些其他的食物孕妇应避免食用:
螃蟹是一种性比较寒凉的食物,在怀孕期间吃螃蟹,特别容易引起流产。
杏仁有滑胎的功效,所以孕妇在怀孕期间是一定不可以吃杏仁的。
水果罐头含有人工合成的色素、香精、甜味剂以及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物不宜食用。
桂圆性温大热,容易滋生内热,如果再使用温补之品,不仅不能保胎,反而易出现漏红,腹痛等先兆流产症状。
咖啡因能迅速通过胎盘作用于胎儿,对胎儿有不良影响。
妊娠的最初半个月左右不宜使用酸性的食物,大量的酸性食物可使体内碱度下降,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
如鹿茸、鹿胎、鹿角胶、胡桃肉等容易滋生内热,耗伤阴津,孕妇不宜服用。
酒精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影响胎儿的发育。
此外,还有一些食物孕妇应限制摄入量:
生菜上往往含有细菌、农药等,孕妇生吃生菜是十分危险的。
菠菜中含有大量草酸,会影响锌、钙的吸收。
海带中含有大量的碘,孕妇大量吃海带会吸收过多的碘,导致胎儿甲状腺发育障碍。
柿子含糖比较高,且如果吃了生的(有高含量的鞣酸)、空腹时候吃或者与螃蟹等蛋白高食物混吃等,会使孕妇的胃部受到伤害。
榴莲具有较高的热量和遇水膨胀的特性,因此吃得太多会引发便秘,并且榴莲吃多了也会上火。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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