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好孕网 > 生活百科 > 情感 > 二婚结婚让孩子参加吗 二婚结婚规矩

二婚结婚让孩子参加吗 二婚结婚规矩

日期:2023-05-10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19+

二婚结婚让孩子参加吗 二婚结婚规矩

大家都想要一段感情能白头到老,但是会因为很多因素离婚,离婚后也有再次追求幸福的权利,很多人都会选择二婚,二婚有孩子就会在意小孩的感受。

二婚结婚让孩子参加吗

如果孩子还很小,还不知道人事,是可以的,让孩子感受一下结婚的气氛,而且人多也会让孩子玩的更高兴。但是一定要让他注意安全,毕竟婚礼现场是很热闹的,也能满足孩子爱玩的本性。如果孩子和自己的关系比较僵,又是青春期的话,还是要谨慎一些,这个时间段的孩子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尤其是心理方面,很容易情绪化,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二婚结婚规矩

1、接受她的过去

每个人都有过去,你有我有他也,但是呢,过去的就让他永远的过去吧,如果总是旧事重提的话,会影响现在的生活。在娶一个二婚女之前,那么一定要做好准备,接受她的过去,接受你的过去,意味着在结婚之后不要拿她的那些过去说事,不要在吵架的时候啊,就提起他的伤心事,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完完全全的接受他的过去,你们之间的这段感情呢,也是不会幸福的。

2、接受她的孩子

如果她有孩子的话,那么,你在跟她结婚之前,一定要做好接受她孩子的准备,如果你只是喜欢她,但是能不能够接受他与他前夫生的孩子,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认为也是不会幸福的。既然已经决定跟他结婚了,那么在心里面一定要接受他的孩子,如果你说服不了自己的话,那么这段婚姻希望你能够慎重考虑,即便你们结婚了,还会因为孩子的问题离婚的,这样的话对于你们,两个人来说就是二次伤害。

3、接受他的家人

我曾经见过这样一个重组家庭,两个人呢,都曾经离异过,各自带着一个孩子,可是结婚以后,他们跟对方的孩子,父母都互不来往。男方带的是女儿,这个孩子的话会送到爷爷奶奶家,女方带的是儿子,这个儿子的话会送到她姥姥姥爷家,这两个孩子是不会在一起生活的,而对于他们的父母呢,对方也没有打心眼里把他们当成是自己的父母。

4、金钱方面

既然你们已经结婚了,在金钱方面你一定要想开了,不要总是把她当做旁人,在金钱方面斤斤计较,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你们之间的感情永远都不会好。

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如果再婚的话,就向民证局提交离婚证的。至于要不要婚检就由得你们,现在国家没有强规定。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领取结婚证需要出具身份证与户口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地领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准生证是在社区居委会办理,而结婚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两者是有区别的,准生证是准许怀孕的一种手续,而出生证明是宝宝出生时医院出的证明,这两者也不一样,办理准生证只需要一点手续费,不会很多钱。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咨询。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原文链接:https://www.babytaobao.com/qinggan/144974.html

Copyright 2005-2024 妈妈好孕网 |陕ICP备2021008751号-2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