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0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31+
很多婚姻都是过着过着就没有感情了,或者是一开始就是没有感情结婚的,那么没有感情的婚姻怎么办呢,想离婚舍不得孩子怎么办呢。
没有感情的婚姻就离婚吧,不然两个人都是一种煎熬。
1、考虑孩子问题:涉及抚养权、后续教育以及抚养费用等,降低对孩子的伤害。
2、考虑父母的意见:父母是否能接受以及在孩子的处理上能否达成一致。
3、考虑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就事论事,正常分割,不要因此伤害夫妻间的最后一份美好。
两个方式;
1.不离。2.取得子女扶养权。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年龄,如果是未满2周岁的,那么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而要是子女已满10周岁的话,那么会征求子女的意见。
1、是改变现状,寻找两人有共同语言,让两人的生活丰富起来
2、是离婚,各自寻找新的目标。
没有感情的婚姻想要继续维持下去是比较痛苦的,如果真的想维持下去就必须要两个人一起努力去维持才有效果的。
除情感外,维持婚姻稳定的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性,这是最重要的,许多夫妻由于性不和谐,造成婚外恋,使家庭破裂;二是经济状况,经济情况的好坏,也是影响夫妻的一个因素,两人感情再好,经济拮据,常为生活琐事吵闹。三是孩子,家庭中一旦有了孩子,即使性不太和谐,经济不太富裕,为了孩子也会痊凑合着过。你所说的不是早泄,可能是由于性事频繁所致,保持节度,加强营养,锻炼身体就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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