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0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25+
在如今这个社会上面,假离婚其实已经不再只是电视剧里面的桥段了,很多夫妻为了买房都会选择假离婚,那么假离婚有哪些危害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有损法律尊严,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假离婚”是对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破坏,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假离婚”破坏了合法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一些“假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后长期非法同居,成为一股冲击婚姻法律制度的暗流。“假离婚”也阻碍了计划生育这一国策的贯彻落实,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
(二)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假离婚”者追求不正当利益的目的非常明显,一旦“离婚”手续办好,则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必然受损。例如,前面案例中提到的在债务纠纷中由于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了配偶,债权人的财产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实现债权的成本将大大增加在城市拆迁中,国家为此将支付大笔额外款项用于安置补偿。
(三)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逃避执行为目的“假离婚”,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夫妻明分暗不分。当法院执行人员要求夫妻偿还债务时,作为直接债务人的夫妻一方自己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有财产的一方则会拿出离婚裁判文书,称法律文书已确定自己对债务不负偿还责任,据此对抗执行。
(四)危及家庭稳定,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有些“假离婚”者本来已经约定,在实现不正当目的之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些人却“假戏真做”,一方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拒绝复婚,从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安定隐患。
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假离婚”是有一定的风险性的。
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往往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夫妻双方一旦领到“离婚证”,他们的夫妻关系就废除了。也就是说从此刻起,无论男女双方谁想再婚,都有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婚姻存在期间借有巨额债务,想借“假离婚“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以无力承担,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债权方将夫妻双方起诉到法院的话,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之后,会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真正离婚,而是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财产分割不明确的现象。将来,无论双方是不是再婚,都会产生财产纠纷。如果一方把假离婚当做真离婚,另一方损失的就不仅仅是财产了。
我们不应给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险。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由夫妻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如无证据证明,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如果因为买房子的便利而做的虚假离婚,那么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虽然说假离婚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这个责任的界定,我国法律层面并没有出台具体的关于假离婚的一些规定和依据。对于假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也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其中一方弄假成真那么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想假离婚的还是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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