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05来源:妈妈好孕网人气:12+
近日,一名女子体检怀疑自己患了癌症未经过确诊就选择了轻生,随后该女士丈夫认为医生应当先将检查结果告知家属,那么,严重病情先告知病人还是家属?怎么委婉告知病情?下面妈妈好孕网小编就来说说。
深圳市民汪女士因为下腹疼痛,23日去医院做了CT。检查结果出来后,汪女士认为自己得了结肠癌,于是给丈夫留遗言“不想拖累家庭”,选择了轻生。
汪女士的丈夫认为,医院先把检查结果告诉了汪女士而不是通知家属,这个做法不太妥当,对于汪女士的死,医院负有责任。
对此有律师认为,医生的做法法律上无过错,但道德上应委婉告知。
根据现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但哪些信息该告知,哪些不该告知,以及告知的时间和方式等,都没有具体规定。
网友评论:
如果有家属陪同,肯定会告诉家属吧?恐怕无人陪同。医生怎么做呢?不给你,让家属来沟通,那病人也清楚啥情况了吧。责难医院之前,先看看自己对家人的关心够不够?老婆一年不舒服了,又不是第一天,朝夕相处的老公不知道?
什么奇葩事都有,病人有知情权不懂吗,是她自己没有承受力,这也怨在医生头上?
应该告诉患者本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除非患者是个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就有义务告诉患者监护人。
家属在的情况下,医生会事先和家属沟通,家属不在的话,难道就不要出结果了?到时候又得说拖延病情,不舒服一年了老公都不管,呵呵,现在才来找医院麻烦,真是。
罹患癌症,无论是对患者本人还是对家属都是不幸的,而临床上,医生也往往会将病情首先告知给家属,并根据患者的心理素质以及对疾病的预期,与之家属充分沟通,由家属决定患者知情的范围。
那么作为第一知情人的病人或者家属,又应如何恰当的把病情告知给呢?
其实,对于心理承受能力不同的患者,我们可采取不同的策略。
1.尽早告知
一般来说,当病情确诊,如果患者心理承受能力尚可,那么越早告知给患者越好。
我们都知道癌症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其进展性和难治性,如确诊较早,那么这个阶段的病情也就相对较轻,随后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不仅多,疗效也会更好。而此时把病情告知给患者,通过治疗有效减轻痛苦、控制病情后,患者也就会更容易渡过心理难关、树立长期治疗的信心。
而如果当病情进展到极难控制,迫不得已才把病情告知给患者时,患者的心理将会更加难以接受,甚至影响治疗,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
2.逐渐告知
对于个别心理极端脆弱的患者,我们可以选择适当隐瞒,但不建议全部隐瞒,即便不告知给他是癌症,但却也要告知给他罹患疾病的严重程度,甚至是预后,以避免患者在不知具体病情的情况下,因病情控制不理想而对治疗甚至是医生失去信心。随着治疗后病情好转,再逐渐告知病情的全貌及坚持治疗的必要性,这样也比较容易被患者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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